哪些情况下
群吊电动葫芦需要停止工作?关于这个问题下面来听听猎雕起重技术人员的详细介绍:
群吊电动葫芦有以下情况之一时,操作人员不应进行操作。
1.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,如吊拨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,及斜拉斜吊等。
2.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,如制动器,安全装置失灵,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,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。
3.捆绑,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,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。
4.被吊物体上有人或重物。
5.工作场地昏暗,无法看清场地,被吊物情况等。
6. 在使用电动葫芦之前,先确认使用的环境场地是否适合起吊作业,如果工作场地光线很差,能见度很低,昏暗且无法看清场地及指挥信号是,这时候就不具备电动葫芦作业的情况。
7. 在对起重货物的重量和材质清楚的情况下,不要使用电动葫芦起重作业,否则非常容易造成超载和不必要的事故。确认好货物的重量和要起吊的货物到底是什么后在进行起吊作业,严禁起吊易燃易爆物品,例如汽油、煤油、燃气等。
8.当电动葫芦出现故障或者零部件出现损坏的时候要停止起吊作业,应该立刻寻找专业的维修人员来维修,维修完毕确认无误后在进行起吊作业。
对于以上这些情况下,群吊电动葫芦的工作必须停止,解决了潜在危险隐患之后才可以继续施工,毕竟安全性要有所保障才可以,如果您在使用电动葫芦期间遇到了这几个问题,请一定要重视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