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挥者
爬架电动葫芦操作安全规范
1、吊运指挥须满18周岁以上(含18周岁),视力(含矫正视力)在0.8以上,无色盲症,听力可以满足工作条件的要求,身体健康无疾病史。
2、工作前须经安全技术培训,考核合格、并发给安全操作证后,方可从事指挥。
3、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GB 5082-85标准,与起重操作人员联络时做到准确无误。
4、指挥人员应熟知《起重机械安全规程》|(GB 6067-85)和《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》(LD 48-93)。
5、指挥人员对所指定的起重机械,必须熟悉技术性能后方可指挥。
6、指挥人员不能干涉起重机操作人员的正确选择。
7、在开始指挥起吊负载时,用微动信号指挥,待负载离开地面100~200mm时,停止起升,进行试吊,确认安全可靠后,方可用正常起升信号指挥上升。
8、指挥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,应先经过试吊,检验制动器灵敏可靠后,才可进行起吊作业。
9、负责正确载荷的重量计算和索具的正确选择。
10、指挥人员需要对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。
11、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和特殊颜色的安全帽。
12、指挥人员在发出吊钩或者负载下降信号指挥时,应有保护在降落地点的人身、设备安全措施。